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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公民看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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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小小公民看税收】

说起税收,那可是历史悠久。上至夏朝的“贡”,经过数千年的不断改变,“税”终于完善了它的制度,交税也变成了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我们的税款从哪里来?自从我第一次看见税务局大门口的“税”字,这个问题便常常萦绕于我心。一天,爸爸带我去交税,这个谜底便揭开了。我爸爸是私营企业,所以要交营业税。“那我要不要交税”我情不自禁地问道。“哈哈”爸爸笑了“当然不用,你年纪太小,没有收入,就不用交税。当然你妈妈和外婆都是低收入人群,也不用交税。”我听了爸爸的一番话,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在恍然大悟的同时,一个新的问题又在我脑海中诞生了:那我们交的税又到哪儿去了呢?

我一直绞尽脑汁地思考着,直到有一次妈妈带我去图书馆借书。我们选了几本各自喜爱的书后,便来到柜台前。按照借书的惯例,读者只要定期将书归还即可,如果逾期,则每日需付五角的罚金。但我看着这书架上成千上万本的图书却又发起疑问来:仅仅是用这罚金怎能购买如此多的书籍呢?这个图书馆又是用谁的资金建造的呢?我带着种种疑问,跑去向柜台前的阿姨求教。“呵!”阿姨笑眯眯地对我说“这全都是由政府拨款建造的。”“那政府的资金又从哪来呢?”我赶紧追问道。只见阿姨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线,她一言不发地看着我。“哦!我明白了!”我顿时豁然开朗,欢呼雀跃地奔出图书馆,这笔资金难道不正是我们所缴的税款吗!

如今,税收发挥了它的实质作用。2008年的汶川大地震,那数千顶帐篷,数千吨粮食,数千笔救灾金都来源于国家的税款;近年来政治的改革,科技的发展与创新所耗费的大笔资产也来源于国家的税收。税收的脚步,乃至于每个城市的公园、道路、桥梁与路灯的建修。数千年来,哪个国家的发展不是靠着税收日益建兴?民富则国强,国家的繁荣昌盛也影响着每个公民的基本生活。虽然税收离我还很遥远,但作为一个社会上的小公民,我也要让“税收”这一制度发挥出最好的作用。

【篇二:小小公民看税收】

常言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我们生活在国家这个大家庭中,就应当恪守公德,遵守法律。这样我们的家庭才会和睦,社会才能和谐,国家才能发展壮大,繁荣昌盛。

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与希望。因此,我们应加强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争做守法小公民。

也许是现在的生活条件优越了,也许是父母对独生子女的过分溺爱,有个别同学不把心思用在学习上,而是整日无所事事,游手好闲。他们学黑社会拉帮结派,讲江湖义气,敲诈勒索,小偷小摸,上网成瘾,抽烟酗酒。如此下去,等待他们的就只有牢狱之苦。“人之初,性本善”,每一个孩子都曾是那么的天真烂漫,只是在成长的过程中,缺乏正确的引导,没有是非观念,缺少法律知识,才脱离了正确的轨道,走上了一条曲折泥泞的道路。

青少年时代是一个人成长的关键时期,外界的干扰会直接侵蚀我们的大脑,有些同学经不住诱惑,触犯了法律,走上犯罪道路。据有关机构统计,青少年犯罪数字年年呈上升趋势,而年龄却越来越小,可见青少年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实在太少了。因此,我们的社会应对少年儿童加强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明辨是非的能力,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同学们,那一个个骇人听闻的案例,那一件件令人痛心的事实,那牢狱中生活的少年们,无不敲响我们心灵的警钟。让我们远离黑暗,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争做守法小公民。

【篇三:小小公民看税收】

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的基本准则,也是每个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定的重要条件。那么,什么叫遵纪守法呢?

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法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

有人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话说:“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下面就有这样一则故事:

刘民有个让人羡慕的家庭,父亲是县教委主任,母亲是小学校长、优秀教师。刘民就生活在这样一个知识分子家庭里。和周围同学相比,他的成长条件算很好的了,父母都懂得一些教育孩子的知识,又疼爱他,家庭经济条件也好。刘民是家里的独生子,父母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他身上,所以父母对他的要求相当严格,给他订了许多规矩:不允许他出去玩,不允许他交朋友,不允许他看电视、听广播,每天都是复习、预习、写作业、背英语……在父母的严格管教下,刘民终于考取了一所重点高中。父母特别高兴,他们仿佛看到了希望。但刘民的心情却不怎么好,在学校里,他发现他和别的同学不一样,别人知道的东西他都不知道,而且一下子离开父母自己独立生活,有点手足无措,又没有朋友可以倾诉心中的痛苦。因此,在新环境里,刘民感到异常孤独。就在这个时候,刘民认识了一个本校的同乡,他叫张小宾,比刘民高一年级。也许是同乡的缘故吧,张小宾待刘民特别好。张小宾不太爱学习,对各种游戏可是非常精通,经常带刘民出去混,会朋友。一次,张小宾在学校抽烟被罚款了,他们几个都没钱交,后来决定到郊区人少的地方去要,去抢。刘民听后有点胆怯,不想去,但在他们的“劝说”下也去了,不过只壮胆,不动手。他们选择了半夜抢劫那些热恋中的恋人。前两次很快得手,当他们准备向第三对恋人下手时,警察突然站在他们面前,三个当场被擒。

刘民的父母对他的管教是严格的,从小就给他定了好多规矩。可是,为什么刘民还犯了法呢?原来他的父母一心只想让刘民学习好,却忽略了对刘民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当刘民的父母听说儿子犯了罪,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们见到法官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法官,您是不是搞错了?”刘民的母亲还把儿子从小到大获得的各种获奖证书都拿出来了,她想证明儿子是无罪的。可是,法律无情!

很多事实都证明,遵纪守法是一个公民的基本义务,遵纪守法的人更容易被社会接纳,更容易得到身边人的喜爱,而那些违法乱纪、不遵守纪律的人,无论他多么有才能,不仅不招人喜欢,而且还让人痛恨、厌恶,也会被人们和社会所遗弃。

大家行动起来吧!从我做起,从每一件小事做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篇四:小小公民看税收】

贝卡利亚曾经说过: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像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它无处不在,无论是大人还是孩子,时时刻刻都在约束着我们,保护着我们。老师也经常教导我们说,我们小学生要听家长和老师的话,要遵纪守法,给社会增添正能量!那遵纪守法指的是什么?我们怎么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呢?

遵纪守法指的是每个从业人员都要遵守法律和与职业道德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石。成人要遵纪守法,我们小学生更要遵纪守法,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

在学校里,遵纪守法就是要求我们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按照《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行为规范》来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做一个好学生。

在社会上呢,遵纪守法就是要我们跟成人一样,遵守国家制定的各种法律,比如《民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每一项法律都有自己的管理范围,都是在保护我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在我们班上有一名同学,她的爸爸开出租车,捡到了一个钱包。他没有把钱包送给失主,而是偷偷地藏了起来。等到过了几天,他就把钱包里的两千块钱拿出来买东西了,把钱包里的卡里面的两万多块钱也偷偷地开出来了!结果被银行的监控发现,警察把他抓走了!剩下同学妈妈跟爸爸也离婚了,多可怜!同学爸爸就是因为偷拿了别人的钱,触犯了我国的《刑法》,所以,违法法律的事情我们千万不能做,否则就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谁也不能例外!

我们身边还有一些人,包括我们同学在内,过马路不看红绿灯,看车:车多就不过,车少就过!或者凑人数,人少不敢过,人多了一起过,看你车敢怎样!这就是我们经常说的中国式过马路。首先说,这种过马路的方式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处罚条例》,是一种违法行为;同时,我们这样过马路,给我们的人身安全带来了很大的隐患。在这样过马路的时候,如果出现了交通事故,车辆是没有责任的。所以说,法律既约束了我们,同时也是在保护我们。

让我们大家都知法,懂法,守法。让我们孩子在遵守法律的环境下幸福快乐的成长,愉快的生活,好吗?我愿意从我做起,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你呢?

【篇五:小小公民看税收】

可能有人认为:“在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因此,为了行使自己的权利,公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怎么干,就怎么干,”这种想法和做法是错误的。

在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平等权、生命健康权、人格尊严权、肖像权、隐私权、财产所有权、智力成果权等。在行使这些权利时,要尊重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如果为了行使自己的权利,不顾国家利益,想怎么干就怎么干,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那就必然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以及其他公民的利益,社会秩序就会被破坏。例如:有人擅自将他人的肖像用作广告;抄袭别人的作品等,这些都是为了自己利益,侵犯了他人权利行为,这是国家法律所不能容许的。

那么,我们应该怎样正确行使我们享有的权利的呢?

首先,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权利。法律所确认的权利是赋予每个公民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每个公民都有同样的权利。也就是说:我们应该在不损害、不干扰他人的前提下,行使自己的权利。比如遵守公共秩序,排队买票,上车,大家都方便。如果有人开车不遵守交通规则,自己方便了,就可能损伤到别人。

其次,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与公民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只有国家的、集体的利益得到维护和发展,公民个人的自由和权利才能得到切实保障和充分实现。如果我们做了对不起国家,对不起社会、集体的事,自己的利益也根本上受到损害。因此,我们在行使自由和权利时,要维护国家、社会和集体的利益。

再次,我们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在我国,公民行使自己的权利,要限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否则就会侵害他人和公共利益,自己所追求的权利就会成为损害别人权利的行为。如在公共场合乱丢垃圾,自己方便了,却损害了公共利益。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但言论自由不是无限制的绝对自由。如以言论自由为借口,侮辱别人或煽动别人干坏事,这样伤害了别人,也危害了社会,因此,言论自由受到法律两方面限制:第一,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来侮辱、诽谤他人;第二,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违法行为。孟德斯鸠曾说:“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人同样会有这个权利。”所以,我们行使权利时,一定要考虑法律是否允许。

最后,我们要以合法的方式行使权利。因为公民行使自由和权利时,并不能随心所欲,必须采用合法的方式,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否则,会损害国家或他人的利益,甚至构成违法犯罪。比如,有人受到了冤枉、委屈,做些过分的举动,用来保卫行使自己的权利。如果这样随意行使其权利,不仅会破坏国家和社会的稳定,而且还违反了法律,这样行使权利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总之,作为青少年的我们,应当树立正确的公民权利意识,做一名合格的公民,正确行使我们的权利。同时,还要珍惜我们享有的各项权利,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

让权利伴我们健康成长。

【篇六:小小公民看税收】

同学们,当你看见路人闯红灯,看见有人酒驾被抓,你是不是感到司空见惯、习以为常呢?以前的我就是这样。直到有一天,因为一个货车司机的酒驾让我失去了疼我爱我的姥爷,才发现自己错了。痛定思痛,自那以后,每每听到或看到有人酒驾被抓,心里就会骂道:“活该!”

人的生命是脆弱的,在天灾人祸面前更是不堪一击。而法律,就是我们公民最好的保护神。它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保护我们的私人财产。试想也许国家的政策早出台几年,也许我的姥爷就不会遭遇车祸了。可事情已经发生,没有挽回的机会。苍白的抱怨唤不回什么。对此,我只希望国家的法律可以更加健全

我现在是中学生,正值青春年华。每天都有许多事要去做,每天也会面临许多次的选择——去不去做,怎么做。快节奏的生活,没有太充分的时间来让我们考虑。因此只有制定一个的标准,才可以让我们更好更快的处理事情,而最好的标准就是我们知道的为数不多的法律和刻在脑中的道德,如果这些都偏了,偏移了本来的轨道,那以小积大,终将使自己踏入踏入班房。我们中学生,在学校认真的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平日里更可以多读书看报,多看看新闻,增长知识和法律意识。让法律成为一种日常,这样就可以大大避免以后因为不懂法而受欺负、犯法。

在学校,要杜绝那些抄作业,迟到早退,打架斗殴的事件,毕竟我们是学生,总要有学生的样子。在家里,要孝敬父母,多干干家务,让父母减轻负担,为人子女,孝字当头。在公共场合,要讲文明,不乱丢垃圾,不大声喧哗。面对不法事件要敢于制止,当然我们还只是未成年人,但是打个电话的力气还是有的,作为公民,理应如此。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园里亦有校园里的规矩,我们应该认真遵守《中学生守则》,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法律。严于律已,做到“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勤勤恳恳,脚踏实地,认真选则道路,从自己做起,自强、自尊、自重、自爱,做新时代的中国好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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