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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侦探小说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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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我是一个侦探小说谜】

我看过的书有很多很多,比如《木偶奇遇记》、《克雷洛夫寓言》、《八十天环游地球》……但是,我最喜欢看的还是《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小说。

说起这本书的来历,还有一段有趣的故事。我们班主任的网友,给我们学校捐赠了好多好多的书。吴老师就在教室后面的办公室,办了一个《小学生导刊》的“发现教室”图书角。我成了小小图书管理员。因此,近月楼台先得月,我便能够看到许多的课外书籍。

当我打开这本书时,看了目录,有许多题目如“古怪的福尔摩斯先生”、“花园街的惨案”、“案发当晚”等等。就深深地吸引我往下看。

有一次,主人公福尔摩斯和华生先生收到一位新爵寄来的一封信。内容是圣西蒙勋爵希望下午四点能与福尔摩斯见面。看完信后福尔摩斯说:“寄信人圣西蒙勋爵是巴尔莫拉尔爵的儿子。”福尔摩斯最后决定与他相见。

四点到了,福尔摩斯迎进了圣西蒙勋爵,这位勋爵背有点驼,膝有点曲,当他脱去帽子,头顶露出稀稀拉拉的头发。他穿得十分讲究,右手不时晃动着系金丝眼镜的链子。

“这件事真叫我心烦。先生,您应该是第一个给如此高贵的人破案”。经过几个小时的谈论,华生送走了圣西蒙勋爵,福尔摩斯和华生先生又讨论起“新娘失踪案”来。这时,警官雷斯垂德先生来了。“出了什么事?”福尔摩斯问雷斯垂德先生,“有没有找到圣西蒙勋爵夫人?”“必须把事件查到底。”福尔摩斯说。之后,警方全身投入到“新娘失踪案”,经过警方的查找,福尔摩斯把线索、资料全看了一遍,突然,他发现了一个重要线索,正在这时他明白了凶手是谁。

他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华生,经过警方的追捕,犯罪嫌疑人终于被抓住了。

这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它里面的故事让人十分着迷的情节。我真有点儿爱不释手。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篇小说,让我懂得:干什么事情都要学会深入细致的观察与思考,还要学会冷静处理问题。不要盲目去办事情。

【篇二:我是一个侦探小说谜】

微风荡漾,海风奔放,卷起的浪花,拍打着岩石,也拍打在一个女人的心上。

女人从未见过大海她只知道大海是蓝色的,味道是咸的,海是无边无际的。女人命不好,一个人孤独地带着个没满月的带孩子搬到了这里。孩子是她的命,是他的一切。这个村子被山包绕,山外还是山。但在这,女人有安全感。

女人并不被村里人待见,不知何时传出了女人的闲话女人长的及标致粉嫩的肌肤,白皙的的脸蛋像一个待字闺中的小姐却不像受这种苦的人。于是有人说她是不检点带着小野种被男人赶了出来;也有人说她经常被男人他打,逃了出来;还有人说他男人死了,婆家不要她了。种种法,让同情她的人不再同情,让讨厌她的人更加憎恶她。女人很善良寄人篱下的她学会了忍耐。尽管被排挤,她依然用微笑待人。

渐渐地,她的儿子小海已经长大了不少,儿子聪明伶俐,乖巧懂事,很招村里人喜欢。村妇们总会塞一些花生豆子给他吃。这一切并不如女人想的那样,平静的生活只是暂时的。

村里调皮捣蛋的孩子不喜欢小海,他们总是取笑小海,小孩也不喜欢和他们玩。有一天,捣蛋头子出了个坏主意,把村妇们的番薯挖了去嫁祸给小海。半夜村妇们聚集在一起找女人算账,各种侮辱不堪的词语都套在女人身上。小海听到了他们的对话,小孩望着女人希望女人否定那一切,但女人没有。有的村妇要赶她走,有的则摔坏她家的罐子和碗。女人没有阻止他们,好像一切都理所应当。男孩想要冲出去,但不知为何女人悄悄的锁了他的门。村妇们撒完泼后,各回各家了。女人拉出小海,追问真相,小孩满肚子委屈与问题含着泪接受那段对女人的侮辱。他恨母亲不信他,她恨母亲是村妇们口中的女人。小孩冲出去,绊着门槛摔在碎片中,被碎片扎了脑袋。昏迷几天后小海还是醒过来了。不过从此小孩的脸上再也没有笑容了。

小海对女人很冷淡,女人对小海也只是越来越严厉。小孩甚至在怀疑,她是自己的母亲吗。小海学习很刻苦,一是为了像女人证明还有一个原因是想离开女人。

他没有辜负多年的努力十年后考取了大学,成为村子里唯一走出去的人,当然,他成功地离开了女人。女人知道儿子恨他,但她还是满意的笑了,她觉得一切都值了。

直到这一天,村里来了一个听见团队,女人不幸的被查出了肝癌,已经很危险了。这个晴天霹雳对女人来说似乎并没有那么可怕,女人只是独自流了一会眼泪然后好像什么也没发生过。只是女人心里还记挂着一件事。女人打了个电话给小海,也是这么多年来第一次打电话给他。他说他要去看海,无论他同不同意,都陪她去一趟。

女人还是如愿了,她终于来到了海边来到了这个她一辈子都想来的地方。女人终于忍不住失声痛哭起来。海风撩动着女人的头发,发髻的青丝。岁月的变迁使女人已经精疲力尽。小海想上前去却又止住了脚步,想说什么却又咽了回去。这种感觉使他很不好受。女人是来还向小海一个解释,当年小海父亲并没有抛弃他,他是爱小海的。不好受的小海将这一切都怪在了女人头上。他恨女人还是一个骗子,对不起他的父亲。没等女人解释,小海就跑走了。

女人一直都没离开,她对大海好像有特别的感情。她时而哭时而笑,似乎正在向故友倾诉。直至日落,女人才不舍地离开。连夜赶回了村里。

村里的夜,夜得那么静,星星下的人儿时时流着泪,在哭泣却无人知。

第二天,小海接到电话,村长打来的。女人死了。骨肉亲情怎能割舍。小海悲伤的回来了。他却无意发现他们并不是这里的人,没人知道他们来自哪里。小海隐约感觉自己做错了什么。他费尽心力找到了女人的故乡。

那是一个美丽的小镇,女人家也是户不错的人家。小孩走进女人家里。第一眼见到一个疯疯癫癫的老太太,此人正是自己的外婆。老太太一直是重复一句话:小云,妈错了,妈真的错了回来吧孩子——小云是女人的小名。

他找到了解事情经过的老人询问。老人告诉他:你的母亲是个可怜人啊。是你外婆捡来的女儿,但你外婆很疼她。想着留她做媳妇免得去别人家吃苦。你有四个舅舅。可你母亲那里愿意,他喜欢你父亲大海。他家穷,你外婆不让他们来往,你母亲天天在家哭,不知什么时候你母亲与父亲私奔了。他们幸福过一段日子,后来有了你,你母亲难产,他借了许多钱救活你娘俩。为了还钱,没过几天就跟着别人出海做事。没想到翻了船,再也没有回来了。

悲伤之余,你母亲带着你找到你外婆,可你外婆还在气头上,偷偷的把你送人了,你母亲以死相逼才找回了你,当晚,她带着你连夜悄悄地离开了。从此这里的人便再也没有见过你母亲。

听完真相后,小海的心碎了。他知道了父亲为他而死,母亲受尽苦却什么也不说,她只是不希望小海受伤害。他甚至明白为什么自己叫小海。他愧对父亲母亲。

回到城里,他带着女人的骨灰来到这片海,他知道女人的归宿在这里,扬起女人的骨灰撒向大海,他哭他,他真的哭了。

多年后小海死了。他的妻子将他的骨灰也撒向了这片海。海风轻轻地吹,海浪依旧拍打着岩石……

【篇三:我是一个侦探小说谜】

最近,班上掀起一股小说的潮流。提到这里,我感到十分自豪,因为,这股小说潮流是我和夏依晴、顾芸带起来的!

大概三四年级的时候,妈妈送了我一份生日礼物,是一本精致的笔记本,每页都有彩图,让我爱不释手。用它来写什么呢?抄笔记?不好吧?哦,有办法了!我灵光一闪,决定用这本笔记本来——写小说!

我给它取名叫《命运微光》,这是我深思熟虑后才想出的超文艺小说名。准备动笔的时候,我突然想起每一本小说都有目录,为了证明我这是一本“真正”的小说,我给每一页都写上了页码,一共有109页。

我终于开始动笔了,不过才写了二三十页,就把它丢在抽屉里了。可别怪我容易放弃,我真的是没有耐心写下去啊!

到了五年级上册。我有一次翻东西的时候不小心看到了那本布满灰尘的笔记本,又萌生出继续写下去的想法。抹去灰尘,它又变得洁白如新了。

我把它带到学校里去写。越来越多的同学来阅读我写的小说。我不知道109页何时写到尽头,只是每天两三页地写,心想,只要能有人来看我写的,我就会很满足了。有一天,夏依晴、顾芸问我:“我们可以和你一起写这本小说吗?”

我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欢欢喜喜地答应了。然后,我们开始了写小说的“征途”。不知不觉,到学期末的时候,我发现写到八十多页了,快写完了!

时光荏苒,眨眼,我竟完成了一本小说,这是我以前想都不敢想的。尽管它并没有真正出版,可有那么多同学愿意认真去看,我已经很满足。

纵使有一天它们会风尘仆仆,失踪于地球的某个角落,但写作时、给同学们阅读时遍布的快乐,我永远也不会忘却。小说潮流,会停留在这个班级,久久不散!

【篇四:我是一个侦探小说谜】

以青掏出一块干净的软布,沾了清水,托着颜浅的脸仔细地擦了一遍,说:“去去脸上的灰尘,才好上油彩。”

沾了油彩的笔瞬间变得饱满,笔尖上挂了一粒似垂未垂的墨珠,他捏着她的下巴,沿着她的眉眼细细地描绘,笔尖滑过柔软的皮肤,又湿又冷。

仿佛是已经练习了无数遍,很快他就在颜浅脸上勾勒出一张青衣的脸谱。

粉白的脸,绯红的腮,艳丽的唇,还有随着粗黑眼线高高吊起的眼梢,颜浅抬了抬眼,只一眼便流转出风情万千。

她看着铜镜里陌生的脸,无端地觉得恐惧。

他搂着她的腰,痴迷地看着画了脸谱的她,他温热的呼吸挨在她耳边,嘴里呢喃着昆曲的唱词:“则为你如花美眷,似水流年,是答儿闲寻遍,在幽闺自怜。”

一路上颜浅都缩在车的角落里,尽量与他保持最远的距离,以青反而觉得她的行为有趣又可爱,硬是拉了她的手放在自己膝头。

颜浅敢怒不敢言,垂着脑袋不再说话,好不容易到了自家府邸,临下车前他的一句“明日再来拜访”吓得她几乎魂飞魄散。

回了房之后默默流了一阵眼泪,满心的委屈不知该向谁倾诉,这种难以启齿的事不好跟爹娘说,更不好让外人知道。思来想去,她拿出了写给君引的信,提了笔又放下,心绪难平。眼泪又流了下来,把先前写的几句也给糊掉了。

在她过往的年月里,几时被人这样折辱过。今天躲过去了,那明天,后天呢。

扔了笔伏在床头,在心里布了数十个计划,无非是逃家、找个地方躲起来之类的,都是会连累陈家的计划,不宜实施,于是又一一被自己否定掉。

胡思乱想了半宿,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睡了过去,衣服都没换。

【篇五:我是一个侦探小说谜】

别看我总是带着一副红丝框的眼镜,就以为是一个爱学习的人。其实并不是,学习一般般的,但我酷爱看小说。

我的房间,简直就是书的世界。桌子,床底,都是我的“宝贝”。我带眼镜的原因,都是它们所赐的。其实,我以前并不爱看小说,只要看见厚厚的一本书,心就不由得烦起来。但因为有次在家太闷了,就随便拿起书来看,想不到,这样就开始上瘾了。

我经常到书店里看书,只要一拿起小说,我的全副精力,就会投进了书里面,想象着里面的情景,就好像听到了书里面的声音。悲哀的,开心的,犹豫的,什么都能听得出来。看着里面的主人公哭了,我的心也会随着伤心,甚至落泪。主人公开心了,我也会跟随着开心。哈哈大笑,旁边的人怎么看我,我就不清楚了。

只记得有一次,我买下了一本小说叫《堂吉司德》,里面的主人公,是个骑士迷,于是他就想当一个骑士,就做上了当骑士梦。在看这本小说时,我也把自己当成一个骑士,踏上旅途,手舞足蹈的,挥倒,奔跳,上马,这些动作我也做出来了,房间里叮噹作响,我的家人怎么叫,也不能把我叫出来,直到看完这本小说为止。当我看完这本小说,看了看我周围,房间,好像要倒了,被子,被我搞得快要一命呜呼。书,被我扔得七零八落,简直目不忍睹。

我就是一个小说迷,小说就占了我生命中的三分之一。在我的眼里,看小说就是一种享受。

【篇六:我是一个侦探小说谜】

这个暑假,我没有看那些名人传记,名著,以及一些负有盛名的文学作品,我只是看了一本在老师家长看来,是在浪费时间,耽误学习的一本书,一本小说。但是,我并不这么想,看了那么多的名人名篇,名人传记,名著,文学作品,我感觉我有些疲惫了,在一味的看下去没什么好处,于是便给精神也放了放假,找了这本叫做《仙逆》的小说,这本书写得很棒,让我收获也有很多,感慨也颇多。从此也让我迷上了作者的文笔。

初次涉及这本书,给我的第一感觉是很大众化,如我所了解的那些修真,修仙类小说的开篇一样,让人很是乏味,觉得平淡无奇。但是细细品味也感受出了作者的用意,书很长一共2088章,没有耐心的人是看不太下去的,就连我那么喜欢古文的看了都在心里想要不要继续看下去。但是文的内容深深地吸引了我,让我忘掉了不耐,让我忘掉了什么叫看不下去。

随着逐渐的深入,我对主角的印象也在与日俱增,越来越深,他对亲人的那种感情,对敌人的那种冷血,对碰触他逆鳞的那种残忍,对李慕婉那至真至切的爱,无不一让我动容,我,仿佛看的不是一本,我看的是一个人生,一个能让我体会到什么是爱什么是真情的一场震撼我心灵的人生。

看了那么多名人名篇,传记,名著。让我眼前一亮的好像也只有这一本书,不知道是性格所使还是什么,我喜欢古文,《山海经》之类的书我是翻了又翻,但是对于文言文我却不是很喜欢。这本书也算是属于古文的一种吧。当我读到主角的全族因为他被杀时,我的心里也不由得升起一阵阵的痛楚,似在为主角而痛,似在为自己而痛,具体我也说不清楚。

而当我读到主角历经几百年的时间,修为大增回来复仇时,那里面的某些片段又让我不忍,而又看到,他为了整个修真星作战时,又让我对他升起了浓浓的钦佩之意,而在又看到那些人对主角的崇拜,敬仰,那股信念,又让我总是在想,那是一种什么样的人才能让那么多的人这样,总之好复杂。

看这本书,我如同也在看我的人生一样,虽然没有他那巅峰的修为,没有他那深入骨髓的爱,没有他那让人看了感动又略有恐惧的经历。但是,依旧,我的人生和故事中的主角有些许相同之处,所以,每当我看到那种看似我也同样经历过的事,我总是停下来,一遍又一遍的体会一遍又一遍的寻找着缺点。

要说这本书我最喜欢的情节是什么,我想我真的回答不上来,因为太多太多,为救周佚那敢于用生命冲破封印的胆气,为救清水那不惜丢掉生命的那股兄弟之情,为救回李慕婉那敢于与天斗的豪情,还有他的那句让我感慨颇多的话:“我王林从此只拜父母只敬司徒南。”深深地感动着我。

文章的情节跟我所得想的有很大的偏差,原本看到这觉得下面应该那么接着写时,作者总是改变思路,以一种另类的方法改变文章的故事情节发展,但却更加的让人迫不及待想知道后面发生了什么事,这不得不让我每一次都会笑自己,人家那是大神,称神了的人物,怎么会如你这般那么想,你的想法太过于普通了,根本不会吸引人们的注意,每一次,我都是在自责中看下去,一点一点汲取那里面的营养,一点一点欣赏那主角震天动地的人生,一次又一次的在主角的杀虐中觉得热血沸腾,一回又一回的为主角的爱感动的留下滴滴泪水。

在看到洞府界只是仙人们用来圈养的世界时,我都感觉我的世界崩塌了,这个结果很让人震撼,但是些许思考便平息了下来,这个结果虽然有点让人开始接受不了,但是也在为主角出去这个世界后的一番所作所为而期待着。遁天老祖的那些章节,我看的也有些许的动容,他自己师兄的几句话,自己看到的几个场面,便为主角付出了那么多,这是一个怎样的老人,为了宗门不惜一切,为了让宗门大兴不惜堵上了一切,来赌主角会不会让宗门大兴。这一切,他赌对了,他可以安息的闭上眼了。

文章的后半部分,最让我动容的是,这个世界,是主角为了复活自己的妻子而编制的一场法术,但也许不是,不过,我可以知道的是,为了自己的女人,可以付出那么多,付出一切,这该是一种怎样的爱?这种爱能让天地动容,能让所有人的心都为之一颤。

故事很长,我不想说太多,最后把重点说一说,最后的那一章我并没有看懂,相信几乎很多人都没有看懂那是什么意思,也许,这是作者为我们留下的悬念,让我们更好地去猜想下去。但是,我们所知道的是,一切都圆满了,一切都结束了。我们也都哭了。

一个暑假,长长的2088章,我看了六遍,也许我应该预习初二的知识,也许我应该每天忙忙碌碌的去上辅导班,也许我应该好好地完成老师布置的暑假作业,但是,我并不后悔我没有去做这一些事,小说虽然会影响学习,会让我们变得叛逆,但是,有一些小说也会让人懂得许多,就比如说我,我懂得了怎样去爱,我懂得了要为了自己的一个梦去努力,去拼搏,用汗水和泪水浇灌我们的未来,同样,我们这个年龄,都会对恋爱这个在家长老师看来很敏感的词汇有一些幻想,我也是。主角对李慕婉的爱,李慕婉对主角的爱,都让我很是羡慕,羡慕又为何,我还小,不是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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