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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安交警带头践行“办公室在马路上、群众中、第一线”活动的探索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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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提纲:……
(一)彰显了真抓实干的作风
(二)体现了精细化管理理念
(三)激发了全民参与的热情
二、践行“办公室在马路上”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上存在误差
(二)职责上划定不清
(三)落实上不够务实
三、践行“办公室在马路上”的对策建议
(一)概念上界定清楚
(二)职责上理清细化
(三)落实上务求实效
(四)方式上敢于创新
(五)管理上全民参与
(六)监督上立规定矩
……
关于公安交警带头践行“办公室在马路上、群众中、第一线”活动的探索与思考

面对主城建成区的不断扩大,城市人口、道路里程、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保有量的迅速增长,道路交通管理难度日益增加。如何深入推进全市公安交警队伍作风建设,提升全体民警辅警忠诚履职和担当尽责能力,推动我市公安交管工作迈上新台阶?按照省厅交警总队统一要求,9月30日,支队印发《全市公安交警系统带头践行“办公室在马路上、群众中、第一线”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倡发现问题在一线、研究问题在一线、解决问题在一线,实现道路交通管理“马路上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本文以活动实施方案、贯彻执行、实际效果为分析对象,探讨“办公室在马路上”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一、践行“办公室在马路上”的重要意义。提出“办公室在马路上”,就是让道路交通管理者将办公室设在马路上,以路为岗,服务群众,做到发现问题在一线、研究问题在一线、解决问题在一线,推动“马路上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常态长效。这种直抵一线的管理方式,对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彰显了真抓实干的作风。上世纪80年代后期,“马上就办”的精神和作风在改革开放浪潮中应运而生,讲求务实、快
……(新文秘网http://www.wm114.cn省略86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人人都是“管理者”的社会共治局面。
二、践行“办公室在马路上”存在的问题
9月30日,支队印发《方案》,将在全市公安交警系统中践行“办公室在马路上”活动,坚持警li在路上、举措在路上,做到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在一线,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安交管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为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提供坚实保证。“办公室在马路上”,顾名思义就是把办公室设在马路上,在马路上开展工作,是一种工作形式的转变,体现了公安交警的决心,态度更加务实、举措更加有力、责任更加清晰,更能有效推动热点难点问题解决。但是“办公室在马路上”的重点不是形式,而在实效,实际践行中还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认识上存在误差。现代汉语词典对“办公室”的解释有两层含义:一是办公的屋子。二是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内办理行政性事务的部门。显而易见,“办公室在马路上”的“办公室”是指办公的地方,“办公室在马路上”就是要求现场办公,现场研究解决问题。活动涉及到全市公安交警系统每一名民警辅警,但在实际践行中却出现不少认识差误。一是对“办公室”概念的认识误差。不少民警辅警甚至单位领导简单地把“办公室”理解为机关办公室,于是给一线民警辅警以外的领导干部、机关科室、基层大队办公室工作人员排班列表,要求上路执勤,直接的表现形式就是站高峰哨。这种对“办公室”概念的认识误差,直接后果就是增加办公室人员工作量,引起办公室人员的抵触情绪,又让基层一线民警辅警认为该项活动与己无关。二是对“办公室在马路上”性质的认识误差。多数部门以“办公室人上路执勤”的方式落实活动要求。一方面,让领导干部、机关科室和基层大队办公室民警辅警站两个高峰、巡几次逻,就算完成了工作任务,让该项工作流于形式。另一方面,工作量的增加影响机关办公室正常工作开展,甚至有损办公室与基层一线之间关系。三是对“办公室在马路上”界限的认识误差。把“办公室在马路上”理解为办公室人员上路执勤,不但人为缩小了践行“办公室在马路上”活动的人员范围,把基层一线民警辅警“排除”在外,而且把一个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系统性工作体系简化成了上路执勤。
(二)职责上划定不清。从《方案》看,从支队领导到机关科室再到基层大队,凡是有工作职责的领导干部、职能部门都在责任之列,《方案》有总体目标、组织领导、工作要求,又有具体活动内容,工作既有着力点,又有量化频次,可以看出支队迫切希望将“办公室在马路上”的形式转化为实效,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道路交通管理的新变化。不得不说,“办公室在马路上”让领导干部、机关科室直接到路面一线,更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安交警的果敢担当,有利于改善警民关系,维护公安交警良好形象。但从方案和实践分析,因为对“办公室在马路上”的职责划定不清,各级各部门的具体职责、践行目的、践行方式无明确规定,从上到下以一个方式落实工作,有流于形式、浮于表面的风险。一是领导干部职责不明。从《方案》看,支队领导除成立领导小组、参加省厅总队组织的“支队长访谈”、落实“四周四提”工作制度、深入基层调研等常规工作和按照排班表每周上路执勤不少于2次外,看不到实质性举措,而除调研和站高峰外,其他工作仍未“走出办公室”,让人误以为领导干部践行“办公室在马路上”活动就是上路执勤站高峰。二是机关科室职责不清。《方案》活动内容分为九大方面,分别由相关职能科室牵头负责,但仔细分析,绝大多数都是“办公室”工作,除此之外就是执勤站高峰和督促基层大队落实方案要求,没有从机关科室工作性质、内容等实际出发明确工作职责。三是路面一线职责缺失。基层交警大队参照支队模式,安排大队领导和办公室人员上路执勤站高峰。基层中队不属于“办公室”范畴,没有具体工作职责,实际上也未参加到该项活动中。
(三)落实上不够务实。认识上误差和职责上的划定不清,导致在工作落实过程中存在不务实、走过场、流于形式等问题。一是理解上不深不透。《方案》印发后,绝大多数单位按照《方案》特别是附件要求开展工作,没有从深层次分析解读“办公室”的含义,领会开展“办公室在马路上”的初衷,对活动本身的理解浮于表面,甚至错误解读,导致活动方向发生偏差,至于如何务实、创新更是无稽之谈。二是思想上认识不足。理解上的不深不透,反映了思想上不够重视,没有认识到开展该项活动的重要意义,未能从深层次上分析研究,推动活动落实。以办公室人员上路执勤简单粗犷的方式践行活动,让主动践行变成被动完成任务,不仅影响民警辅警践行活动的积极性,更让活动失去了初衷和本意。三是落实上流于形式。《方案》比较关键的内容是对领导干部站高 ……(未完,全文共6946字,当前仅显示243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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