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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厦装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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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装修申请:业主用户的室内装修,须于装修入场前15天向大厦物业管理公司业务部门书面申请,并提交装修方案。装修方案包括以下资料: 

  (1)装修平面图; 

  (2)装修用料,如天花、隔墙、地面等的用料; 

  (3)照明系统和电源布线图; 

  (4)给排水系统要求; 

  (5)需要新做或更改的中央设备系统; 

  (6)维修检查出口的位置; 

  (7)天花平面设计图; 

  (8)各立面图; 

  (9)橱窗及设计(包括字体、店徽的设计)。 

  三、审批装修方案 物业管理公司在收到业主用户的装修方案后7天内予以答复。对不合规范或资料不全的,业主用户按要求进行修改,重新提交审批。 

  四、装修按金 为保证装修期间清理废物,不损坏大厦共用设备设施、不违反装修管理规定,业主用户的装修须交一定数额的按金,按金标准根据装修工程量大小而定,但每个房间(商铺)最少不低于_________元。装修工程完后经管理公司确认无任何扣罚之处,按金悉数退还(不生息)。如装修工程有扣罚赔偿行为,在扣除应罚应赔款后的余数退还业主用户;如果按金不足以支付所有费用,管理公司有权追收不足金额。 

  五、装修监管费及水电费 业主用户进行装修工程须向管理公司支付装修监管费,用于消防安全、场地及设备的保护、电梯的使用、公共安全、场地清洁、施工监管等方面的支出。装修监管费的标准相当于最终方案总工程价款的5%,最少不低于建筑面积10元平方米。装修期间所发生的水电费用由业主用户支付。 

  六、保险 为防止装修期间的施工可能出现的事故而招致损失,管理公司视装修工程情况可要求业主用户购买装修工程的保险,包括火险、公共责任险等。 

  七、防火负责人 业主用户应指定装修施工单位的负责人为防火责任人,并在防火责任书上签字。 

  八、装修施工责任承诺书 业主用户在装修申请获批准之前,须在装修施工责任承诺书上签字,承诺遵守本装修指南所列的全部规定。 

  九、装修施工许可证 业主用户按土建规;定提交装修方案,缴交装修费用,在承诺书上签字后,管理公司向业主用户出具装修施工许可证。 

  十、装修工作开始 业主用户领取装修许可证后即可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材料运进等,装修工程便可开始。 十

  一、装修验收 装修工程完工后,业主用户应书面通知管理公司验收。管理公司检查装修工程是否符合装修方案的要求,施工中有没有违反装修守则,费用有否缴足等等。如无问题,即予验收通过,退还装修按金。 十

  二、装修守则 业主用户的室内装修,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所有消防、空调、给排水及煤气的施工,必须由管理公司指定的施工单位进行。请与管理公司联系,以取得指定施工单位的名单。 

  (2)喷淋系统一般不予改动,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改动时,要符合现行消防设计规范。管理公司收取配合施工作业的管理费,并要求在限定时间内完成。 

  (3)所有电器的安装都应遵照市供电局的有关规定,所有电线一定要保护在镀锌管内,而未征得管理公司同意,绝对不得将电线直接嵌入大厦的任何部分。 

  (4)除了大厦所提供的灯箱位置外,其他位置一律不可以装设店徽或标牌。设计方案必须得到管理公司的审批。 

  (5)不得安装面向公共走廊或会对其他商户或顾客造成骚扰或影响的音响。 

  (6)所有门不得敞开伸入到一般的公共地方,包括走廊或电梯厅。 

  (7)所有装修不能影响建筑物外观,装修不能凸出于公共走廊。 

  (8)若改动房间,如隔断,不能影响空调回风。 

  (9)除得到管理公司批准外,所有内部隔墙应是重量轻和于式结构的,尽量采用防火材料,符合防火要求。 

  (10)不能更改任何消防卷帘。 (1

  1)所有装修或家具不能在消防卷帘的上下方或阻挡消防卷帘开关箱或导轨。 (1

  2)不能阻挡消防通道、走火门、紧急出路灯箱、消防栓。 (1

  3)不能阻挡空调机房的回风及进出空调机房的通道和维修空间。 (1

  4)不能改变防烟门、玻璃门的功能、位置。 (1

  5)吊顶如不是上人吊顶,应在每一个风问、每一个盘管风机、每一个水管闲掣、每一个消防卷帘的马达及电源箱下加检查口。 (1

  6)不得在玻璃幕墙结构上打孔或粘贴任何类型的设施。一切装置不得触到幕墙系统的结构组件或任何一部分。紧靠幕墙的商铺内间隔不得固定在幕墙系统上。 (1

  7)在未获得管理公司的书面批准下,不得挖槽、切割、砍凿或雕刻结构楼面以及与邻铺共同之隔墙。 (1

  8)业主用户应在施工前获得所有当地政府部门的一切有关批准,特别是消防局的有关批准。 (1

  9)任何管理公司的审批,无论如何并不代表对方案中的技术参数的认可,同时管理公司也不保证方案中所选设备材料的规格性能及效果。设备与材料如发生问题而引致任何后果,概由业主用户负责。 (20)业主用户应对房墙铺完工后的情况负责,即使按审批方案完工后发现其房滴铺空调通风或其他系统影响他人或整体系统运作,管理公司仍可责令其作相应修正。 (2

  1)在开始任何施工前,必须把所有参予施工人员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码等资料交给管理公司,并须随时补充更改以保证准确完全。 (2

  2)所有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已审批图纸及说明完成,至管理公司满意为准。而所选施工单位必须由管理公司批准。 (2

  3)业主用户应确保承造商不会造成大厦的设备、设施及装修的任何损坏,如有任何损坏,无论意外与否,将由管理公司安排管理,刚修理的费用将由业主佣户负责支付。 (2

  4)于施工前及期间,房满铺外必须张贴由管理公司发出的批准装修通知书(许可证),以便管理公司人员检查。 (2

  5)业主棚户在施工期内应对房墙铺内的保安负责。 (2

  6)施工需要动火或烧焊时,必须事先到管理公同办理动火证,并按消防管理制度执行,对电器设备的使用,也应按规定操作。 (2

  7)无论什么时候,如需在公共设施内进行施工,必须事前得到管理公司的书面批准。而且应提供和安装良好的、坚实的防范设施,以防带来受伤损害。 (2

  8)施工过程中,所有的材料、工具及废物等在任何时候都必须限制在房间(商铺)内,不得阻塞公共走廊或任何公共地方。 (2

  9)所有发出噪音、震动或难闻气味的工程,材料的运送。废物的运出,必须按管理公司安排的时间进行,不得扰及大厦其他业主。 (30)所有房商铺内的废物必须每天晚上于指定时间内清出。 (3

  1)只有货梯(或管理公司偶尔指定的其他电梯)才可用来运输材料、废物。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工人未经管理公司同意,不得使用任何电扶梯;不得使用金属轭运货车。 (3

  2)装修期间,所有回风嘴必须封闭,房间大门亦需关闭。 (3

  3)所有装入的家具都应在大厦外预制组合和上漆。一切在房间(商铺)内的油漆工作或其他施工,如管理公司认为可能会影响其他房墙铺,必须在公司正常营业时间外或由管理公司指定的日期完成。 (3

  4)业主用户需对所聘请的施工人员的行为负责并加以约束。 (3

  5)施工人员需着装整齐,不得赤足,不得穿背心、拖鞋,不得在非工作区逗留,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在公共地方吸烟及扔烟蒂,不得高声喧哗,不得打闹,不得听任何放音设备(如收音机),绝对禁止赌博酗酒。 (3

  6)装修完成后,业主用户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以便安排作最后检查。 (3

  7)如发现装修未依审批图纸施工或未能符合管理公司的要求,业主用户将获得通知并需负责进行更改。 (3

  8)如业主棚户的装修工程经管理公司认可满意后,将获签发装修工程完满竣工证明书。 十

  三、装修程序概要 

  (1)收取《装修指南》、问卷、图纸等。 

  (2)如有必要,可要求管理公司人员与业主用户的设计师承造商进行会谈。 

  (3)装修方案的图纸及技术资料、已填写的承诺书及问卷、该缴付的费用及装修按金交到管理公司。 

  (4)收取装修方案的审批同意书。 

  (5)施工人员名单交到管理公司。 

  (6)装修工程开始。 

  (7)装修工程完成后书面通知管理公司。 

  (8)由管理公司人员最后检查。如果装修工程达到管理公司要求,可获通知收回装修按金余数。 

  返

大厦装修合同 篇2

  大厦装修合同

  一、_________大厦的物业管理包括装修管理,由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承担。

  二、装修申请:业主用户的室内装修,须于装修入场前15天向大厦物业管理公司业务部门书面申请,并提交装修方案。装修方案包括以下资料:

  (1)装修平面图;

  (2)装修用料,如天花、隔墙、地面等的用料;

  (3)照明系统和电源布线图;

  (4)给排水系统要求;

  (5)需要新做或更改的_____设备系统;

  (6)维修检查出口的位置;

  (7)天花平面设计图;

  (8)各立面图;

  (9)橱窗及招牌的设计(包括字体、店徽的设计)。

  三、审批装修方案

  物业管理公司在收到业主用户的装修方案后7天内予以答复。对不合规范或资料不全的,业主用户按要求进行修改,重新提交审批。

  四、装修按金

  为保证装修期间清理废物,不损坏大厦共用设备设施、不违反装修管理规定,业主用户的装修须交一定数额的按金,按金标准根据装修工程量大小而定,但每个房间(商铺)最少不低于_________元。装修工程完后经管理公司确认无任何扣罚之处,按金悉数退还(不生息)。如装修工程有扣罚赔偿行为,在扣除应罚应赔款后的余数退还业主用户;如果按金不足以支付所有费用,管理公司有权追收不足金额。

  五、装修监管费及水电费

  业主用户进行装修工程须向管理公司支付装修监管费,用于消防安全、场地及设备的保护、电梯的使用、公共安全、场地清洁、施工监管等方面的支出。装修监管费的标准相当于最终方案总工程价款的5%,最少不低于建筑面积10元平方米。装修期间所发生的水电费用由业主用户支付。

  六、_____

  为防止装修期间的施工可能出现的事故而招致损失,管理公司视装修工程情况可要求业主用户购买装修工程的_____,包括火险、公共责任险等。

  七、防火负责人

  业主用户应指定装修施工单位的负责人为防火责任人,并在防火责任书上签字。

  八、装修施工责任承诺书

  业主用户在装修申请获批准之前,须在装修施工责任承诺书上签字,承诺遵守本装修指南所列的全部规定。

  九、装修施工许可证

  业主用户按土建规;定提交装修方案,缴交装修费用,在承诺书上签字后,管理公司向业主用户出具装修施工许可证。

  十、装修工作开始

  业主用户领取装修许可证后即可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材料运进等,装修工程便可开始。

  十一、装修验收

  装修工程完工后,业主用户应书面通知管理公司验收。管理公司检查装修工程是否符合装修方案的要求,施工中有没有违反装修守则,费用有否缴足等等。如无问题,即予验收通过,退还装修按金。

  十二、装修守则

  业主用户的室内装修,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所有消防、空调、给排水及煤气的施工,必须由管理公司指定的施工单位进行。请与管理公司联系,以取得指定施工单位的名单。

  (2)喷淋系统一般不予改动,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改动时,要符合现行消防设计规范。管理公司收取配合施工作业的管理费,并要求在限定时间内完成。

  (3)所有电器的安装都应遵照市供电局的有关规定,所有电线一定要保护在镀锌管内,而未征得管理公司同意,绝对不得将电线直接嵌入大厦的任何部分。

  (4)除了大厦所提供的招牌灯箱位置外,其他位置一律不可以装设店徽或标牌。招牌的设计方案必须得到管理公司的审批。

  (5)不得安装面向公共走廊或会对其他商户或顾客造成骚扰或影响的音响。

  (6)所有门不得敞开伸入到一般的公共地方,包括走廊或电梯厅。

  (7)所有装修不能影响建筑物外观,装修不能凸出于公共走廊。

  (8)若改动房间,如隔断,不能影响空调回风。

  (9)除得到管理公司批准外,所有内部隔墙应是重量轻和于式结构的,尽量采用防火材料,符合防火要求。

  (10)不能更改任何消防卷帘。

  (11)所有装修或家具不能在消防卷帘的上下方或阻挡消防卷帘开关箱或导轨。

  (12)不能阻挡消防通道、走火门、紧急出路灯箱、消防栓。

  (13)不能阻挡空调机房的回风及进出空调机房的通道和维修空间。

  (14)不能改变防烟门、玻璃门的功能、位置。

  (15)吊顶如不是上人吊顶,应在每一个风问、每一个盘管风机、每一个水管闲掣、每一个消防卷帘的马达及电源箱下加检查口。

  (16)不得在玻璃幕墙结构上打孔或粘贴任何类型的设施。一切装置不得触到幕墙系统的结构组件或任何一部分。紧靠幕墙的商铺内间隔不得固定在幕墙系统上。

  (17)在未获得管理公司的书面批准下,不得挖槽、切割、砍凿或雕刻结构楼面以及与邻铺共同之隔墙。

  (18)业主用户应在施工前获得所有当地政府部门的一切有关批准,特别是消防局的有关批准。

  (19)任何管理公司的审批,无论如何并不代表对方案中的技术参数的认可,同时管理公司也不保证方案中所选设备材料的规格性能及效果。设备与材料如发生问题而引致任何后果,概由业主用户负责。

  (20)业主用户应对房墙铺完工后的情况负责,即使按审批方案完工后发现其房滴铺空调通风或其他系统影响他人或整体系统运作,管理公司仍可责令其作相应修正。

  (21)在开始任何施工前,必须把所有参予施工人员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码等资料交给管理公司,并须随时补充更改以保证准确完全。

  (22)所有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已审批图纸及说明完成,至管理公司满意为准。而所选施工单位必须由管理公司批准。

  (23)业主用户应确保承造商不会造成大厦的设备、设施及装修的任何损坏,如有任何损坏,无论意外与否,将由管理公司安排管理,刚修理的费用将由业主佣户负责支付。

  (24)于施工前及期间,房满铺外必须张贴由管理公司发出的批准装修通知书(许可证),以便管理公司人员检查。

  (25)业主棚户在施工期内应对房墙铺内的保安负责。

  (26)施工需要动火或烧焊时,必须事先到管理公同办理动火证,并按消防管理制度执行,对电器设备的使用,也应按规定操作。

  (27)无论什么时候,如需在公共设施内进行施工,必须事前得到管理公司的书面批准。而且应提供和安装良好的、坚实的防范设施,以防带来受伤损害。

  (28)施工过程中,所有的材料、工具及废物等在任何时候都必须限制在房间(商铺)内,不得阻塞公共走廊或任何公共地方。

  (29)所有发出噪音、震动或难闻气味的工程,材料的运送。废物的运出,必须按管理公司安排的时间进行,不得扰及大厦其他业主。

  (30)所有房商铺内的废物必须每天晚上于指定时间内清出。

  (31)只有货梯(或管理公司偶尔指定的其他电梯)才可用来运输材料、废物。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工人未经管理公司同意,不得使用任何电扶梯;不得使用金属轭运货车。

  (32)装修期间,所有回风嘴必须封闭,房间大门亦需关闭。

  (33)所有装入的家具都应在大厦外预制组合和上漆。一切在房间(商铺)内的油漆工作或其他施工,如管理公司认为可能会影响其他房墙铺,必须在公司正常营业时间外或由管理公司指定的日期完成。

  (34)业主用户需对所聘请的施工人员的行为负责并加以约束。

  (35)施工人员需着装整齐,不得赤足,不得穿背心、拖鞋,不得在非工作区逗留,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在公共地方吸烟及扔烟蒂,不得高声喧哗,不得打闹,不得听任何放音设备(如收音机),绝对禁止赌博酗酒。

  (36)装修完成后,业主用户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以便安排作最后检查。

  (37)如发现装修未依审批图纸施工或未能符合管理公司的要求,业主用户将获得通知并需负责进行更改。

  (38)如业主棚户的装修工程经管理公司认可满意后,将获签发装修工程完满竣工证明书。

  十三、装修程序概要

  (1)收取《装修指南》、问卷、图纸等。

  (2)如有必要,可要求管理公司人员与业主用户的设计师/承造商进行会谈。

  (3)装修方案的图纸及技术资料、已填写的承诺书及问卷、该缴付的费用及装修按金交到管理公司。

  (4)收取装修方案的审批同意书。

  (5)施工人员名单交到管理公司。

  (6)装修工程开始。

  (7)装修工程完成后书面通知管理公司。

  (8)由管理公司人员最后检查。如果装修工程达到管理公司要求,可获通知收回装修按金余数。

大厦装修合同 篇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及面积

  1.2工程造价:¥ 元,大写(人民币): ; (若要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工程造价按实结算)

  1.3工程承包方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工程有效期限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或乙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或甲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3.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 月 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3.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3.3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开工前 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 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楚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物品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4.2开工前应将原有的电话设备拆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4.3负责协调施工对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确需拆、该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根据有关部门规定,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4.5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4.6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管所需相关资料。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5.2在甲方未正式提供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前,严谨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暖气及燃气管线等,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5.3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4保护好住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住宅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5.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6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物业管理规定而引起的罚款及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5.7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见附件七: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6.2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超过5%以上时,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8%的变更费。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除费;

  6.3甲方第二次支付工程款后增加的施工项目,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他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提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7.2由乙方提供材料、设备的(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担;

  7.3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备注乙方代购),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 %)+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在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7.4除合同中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若需要乙方代购,加收所购材料款 %的采购费及运输费。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了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9.1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 项标准执行:

  (1)《 GB50210 一20xx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2)《 成都市家庭房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验规定》

  (3)其它规定:

  9.2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1)可向成都市消费者协会家庭装饰装修投诉中心或成都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

  (2)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侧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的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八:工程验收单)。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10.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交易手续(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见附件十: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财务部支付工程款:

  (2)其他支付方式: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2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单,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2日内如未有异议,双方应在工程结算单(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上签字,甲方并同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11.3甲方应将工程款直接交乙方财务部,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若因甲方将工程款直接交给乙方施工人员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自负。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 %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2.2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

  12.3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2.5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 ‰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约定

  14.1 工程地在市区以外的客户,乙方加收工程总造价3 %一10%的远程施工费;

  14.2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到政府规定的垃圾堆放点,甲方应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 元,(此费用不在工程款内);

  14.3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 把,交给乙方施工负责人 负责保管。工程竣工移交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 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好交付甲方使用。

  14.4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

  上午 点 分至 点 分;

  上午 点 分至 点 分;

  第十五条 附则

  15.1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2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5.3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部门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持一份。

  15.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5.5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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